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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5年04月24日 15:36  点击:[]

浙江海洋大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渔业)信息化、农业(渔业)机械化、农业(渔业)设施化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及管理,新农村(渔村)发展、现代农业(渔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2.基本要求

本领域包括农业(渔业)信息技术、农业(渔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设施农业(渔业)技术三个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三农、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积极为我国农业(渔业)现代化、信息化、机械化和新农村(渔村)建设与发展服务。

2)掌握农业(渔业)信息技术和农业(渔业)机械技术或农业(渔业)设施技术等方向的坚实基础理论、系统化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渔业)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管理概念,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现代农业(渔业)技术推广和新农村(渔村)建设与发展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基本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4)恪守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道德诚信,遵循学术伦理;具有科学、严禁的学术态度;坚守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

二、培养方向

1.农业(渔业)机械化

本方向主要以渔业装备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研究、开发与技术推广为目的,旨在为渔业管理、渔船修造、渔机渔仪、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主要研究内容有:渔业船舶、渔业机械、渔业仪器仪表等。

本方向主要招收机械类、电子电气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类的具有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毕业人员。

2.农业(渔业)信息化

本方向主要以农业(渔业)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为目的,旨在为农业(渔业)生产部门、经营管理部门、战略决策和科研管理部门培养掌握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主要研究内容有:农业(渔业)物联网技术、农业(渔业)大数据高效管理与挖掘技术、农业(渔业)移动电子商务技术、精准农业(渔业)信息化技术等。

本方向主要招收计算机相关类、应用数学类、电子信息类、海洋水产技术类的具有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毕业人员。

3.农业(渔业)设施化

本方向紧紧围绕设施生产工艺、设施环境调控、设施生产管理等相关技术,以获得高产、优质、高效农(渔)产品为目的,旨在培养从事现代设施农业(渔业)生产工艺技术、设施环境控制、设施装备技术研发与推广、设施农业(渔业)工程设计等相关的教育、科研推广和管理方面的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主要研究内容有:设施渔业工程装备、设施渔业技术。

本方向主要招收海洋科学类、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水产类的具有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毕业人员。

三、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制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可提前至2年毕业;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

2.培养方式

1)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学位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课程学习和实践训练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应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与本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研究生要提交实践训练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实践训练不少于 6 个月。

2)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行政管理职务。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修课要求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学分不少于22学分,实践训练4-6学分(6个月4学分,2学期及以上6学分)。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全日制培养的,个人培养计划同全日制研究生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按非全日制培养的,可免修实践训练学分,但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

课程设置参照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经修改而设定。除政治理论课程和外语课程之外,理论类课程以16学时折算1学分,实验实践类课程以32学时折算1学分。

2.课程考核及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可采用笔试、课程论文、专题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学位课(7-8学分),领域主干课(8-10学分)和选修课(原则上每门课程不超过2学分)。

课程设置表

课程

性质

课程名称及要求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开课学院(部)

考核

方式

总学时

实践学时

公共学位课(7-8学分)

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3

基础英语

32

 

2

1

外国语学院

考试

4

专业英语

32

 

1

1

领域牵头学院

考试

5

第二外语(日、韩、俄语)

64

 

2

2

外国语学院

考试

6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32

 

2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考试

领域主干课(8-10学分)

1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案例

48

 

3

2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等

考查

2

渔情预报与渔业大数据

32

 

2

2

数理与信息学院等

考查

3

文献检索

16

 

1

1

图书馆

考查

4

科技论文写作

16

 

1

1

领域牵头学院

必修

5

现代渔业概论

16

 

1

1

水产学院

考查

6

技术经济与项目管理

32

 

2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考查

7

渔业机械化技术

32

 

2

1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考查

8

有限元与工程设计分析

32

 

2

1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考查

9

农业(渔业)信息化技术

32

 

2

1

数理与信息学院

考查

10

软件开发与应用

32

 

2

1

数理与信息学院

考查

11

设施渔业工程技术

32

 

2

1

国家工程中心

考查

12

试验设计与统计

32

 

2

1

国家工程中心

考查

选修课

1

机器人技术及应用

32

 

2

2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考查

2

渔船轮机工程与管理

32

 

2

2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等

考查

3

渔船仪器仪表

32

 

2

2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考查

4

渔船结构材料与捕捞技术

32

 

2

2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等

考查

5

渔船检验与管理

32

 

1

2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考查

6

农业(渔业)物联网技术

32

 

2

2

数理与信息学院

考查

7

分布式与云计算

32

 

2

2

数理与信息学院

考查

8

精准农业(渔业)实施技术

32

 

2

2

数理与信息学院

考查

9

移动App技术开发与应用

32

 

2

2

数理与信息学院

考查

10

农业(渔业)数字图像处理技术

32

 

2

2

数理与信息学院

考查

11

设施渔业技术

32

 

2

2

国家工程中心

考查

12

渔业项目申报与管理

16

 

1

2

国家工程中心

考查

13

水产遗传育种进展

32

 

2

2

国家工程中心

考查

14

设施农业(渔业)科学进展

32

 

2

2

国家工程中心

考查

15

设施农业(渔业)环境工程

32

 

2

2

国家工程中心

考查

补修课

1

工程图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电子学等

 

 

 

 

农业(渔业)机械化方向

考试

2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嵌入式系统开发、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等

 

 

 

 

农业(渔业)信息化方向

考试

3

海洋工程概论、遗传学、鱼类学等

 

 

 

 

农业(渔业)设施化方向

考试

培养

环节

1

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1

 

 

2

实践训练

 

 

4-6

1.5

5.0

 

 

3

开题报告

 

 

 

2

 

 

4

中期考核

 

 

 

3

 

 

5

论文中期报告

 

 

 

3-5

 

 

备注

1.公共学位课中政治3学分、基础外语2学分必选

2.领域主干课中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案例为必修课

3.选修课中编号为1-5的课程主要适合于农业(渔业)机械化方向,编号为6-10的课程主要适合于农业(渔业)信息化方向,编号为11-15的课程主要适合于农业(渔业)设施化方向;但每个方向均可选择上述15门课

4.研究生可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选课、补修课程2-3门。补修课程须与同学期本科生参加同堂同室考试

五、培养环节

1.实践训练4-6 学分)

各方向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围绕本领域学位授予要求制定实践训练大纲,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实践训练可采取集中和分段相结合方式。研究生实践训练采用定性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主要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实践训练计划和撰写的实践总结报告进行;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2.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报告等。

对于跨专业招收的具有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录取考生,应补修本领域方向本科专业主干核心课程2-3门,补修课程可以采用表格中规定的课程也可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商定。补修课程学生名单应在招生时明确,由招生工作小组或委员会确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补修课程成绩不计入总学分,但未补修或补修课程成绩不合格,不予毕业。

1)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由研究生本人和指导教师共同制订。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了解所指导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情况,对其课程学习、实践训练、项目研究、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于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个人培养计划交研究生处备案。

2)开题报告

根据领域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研究生与其指导教师明确选题后,一般在3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选题一般在个人培养计划制订时商定,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二学期末完成。在开题报告前,研究生须完成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必要文献查阅和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3)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根据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检查其学习和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硕士研究生发现和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其学业进步和综合能力发展的重要环节。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具体要求按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4)论文中期报告

论文中期报告主要检查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判断论文是否继续和检测研究生是否能顺利毕业的重要环节,所有研究生须参加作论文中期报告,并根据其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建议完善后续研究。

六、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农业(渔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革新、推广应用、生产管理等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学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渔业)技术推广、农业(渔业)和农村(渔村)等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 式表现。

3.预答辩与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在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送审前不少于半个月应在校内完成论文预答辩,并将主要问题经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提交送审。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渔业)技术推广、农业(渔业)和农村(渔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为同行领域专家并具有研究生指导经历,至少有1位专家来自校外。

4.论文答辩

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由5或7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应来自非高校的企事业单位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指导培养过研究生。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研究生答辩论文应在10天前送达答辩委员会各位成员手中,学位论文成绩评定可按百分制或五级制,百分制按60分合格处理,五级制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和培养环节等要求,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学位授予标准及其它相关要求,且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八、附则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全日制、非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研究生,从2018级开始实施。由学校研究生处和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数理与信息学院、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中心共同负责解释。

 

 

下一条:浙海大研〔2023〕27号(关于印发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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