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浙江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工程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科学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国家工程中心复试工作由本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组织实施。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中心主要行政管理人员和党政联席会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国家工程中心副主任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本中心学位点招生工作,研究制定适合本专业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2.复试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特殊情况可由部分优秀的中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4人,秘书1人。复试小组数量根据复试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复试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的报考学生,按照复试方案进行复试考核,择优遴选优秀学生。
三、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规定,本年度复试形式一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要求总分252分,单科33分(满分为100分),单科50分(满分大于100分)。
2、调剂考生
(1)初试成绩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科门类必须为农学,学科代码前两位必须为09。
(3)考生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本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考生: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它批次调剂考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二)复试资格的遴选方法及复试比例
1、一志愿考生
报考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指标的1.2倍,不超过1.5倍,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顺序选取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指标1.2倍时,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2、调剂考生
(1)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指标的1.2倍,不超过1.5倍。调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指标1.2倍时,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2)中心有权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统考英语科目成绩、学生学业水平、专业吻合度等情况综合选拔考生。对申请中心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中心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5)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原复试阶段进行的线下专业课测试调整为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五)面试内容及基本要求
中心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面试试题。包括:英文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2)考核重点。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5人,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由面试秘书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考核(口试)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
(7)同等学力加试需线上完成。中心会提前通知相关考生选择考试科目(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并将考题需求报研究生院,中心在考试前派专人到研究生院领取试卷,组织考生完成测试,具体时间由中心提前通知考生。
(8)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中心。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考核测试成绩(英文自我介绍、英语试题)×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加试题目考核情况现场确定,合格标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国家工程中心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
1.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按规定报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国家工程中心网站公开。
2.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3月21日起开始实施。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张老师,0580-8180690。
中心招生办公室电话:王老师,0580-2037583。